市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我校进行《民法典》专题学习
为了深刻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民法典》引入的新概念、体现的新理念、设定的新边界、提出的新要求,推进教育法治建设,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市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10月16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带领理论学习中心组一行14人来到我校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
市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一行首先前往法治展览楼进行参观活动,展馆聚焦法治教育,充分运用高科技,通过先进的声光电系统对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内容丰富、生动警醒、实效明显。法治教师叶中花为中心组一行讲解《民法典》新旧对照,民法典对民事单行法律的相关内容的修改,颠覆性的亮点以及民法典对未成年人保护,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领导们对于我校“长沙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工作以及建设的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随后理论学习中心组一行来到法治实践楼进行《民法典》专题学习,专题学习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主持。湖南鸿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湖南省第七届律师协会会长,湖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戴志坚(一级律师)作了《民法典简介及其对教育的影响》专题讲座。戴志坚律师通过讲解《民法典》立法背景及意义、加强《民法典》在教师、学生中的宣传学习意义、以及《民法典》与学校、教师、学生相关内容三个层面做了深刻阐述,既有理论概括,又有实践指导,对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本次专题学习,让党员领导干部不仅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合法权益,而且能够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发展教育事业,对于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和应用新《民法典》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杨文清 赵洪毅)

